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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4日 00:00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总结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决定启动培育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相关工作,组织出版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优秀著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立足于形成更多的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着力推动广大高校教育工作者从立德树人、教育现代化、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等多元视角,进一步研究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的前沿问题,把握人才培养的历史经验和客观规律,不断深化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科和理论支撑。
      二、申报成果要求
      1. 申报范畴。研究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著作,不限专业及学科(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研究)。须为中文学术著作(译著、软件等形式的作品除外)。申报著作可以是个人专著,也可以是多人合著。
      2. 内容要求。作品应符合出版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符合学术规范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 篇幅要求。每部作品(含图表)原则上字数不超过25万字。
      三、资助对象及办法
      1. 资助对象。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及管理干部均可申报。
      2. 资助办法。对于经评审后列入资助计划的作品提供全额出版资助并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资助费用直接支付给协议出版单位,不支付给作者单位或作者个人。出版社赠送作者30册样书,原则上不向作者支付稿酬)。获资助出版的著作在图书封面上标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字样。
      四、申报和出版程序
      1. 组织。请各地各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库》的组织工作,形成长效推荐机制。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可组织初评后统一申报。教育部思政司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2. 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推荐5本以内著作(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各报送2本以内著作。作者按要求填写《思想政治教育文库申报表》(见附件),由学校员工工作部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分别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书稿文本(齐、清、定)寄送到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直接报送)。
      3. 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超过申报时间将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4. 评审。教育部思政司组织专家对申报书稿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资助计划作品,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各地各高校主管部门。注重质量,宁缺勿滥。
      5. 出版。出版社依据国家的相关出版法规与作者办理相关出版事宜。作者按出版社的有关要求递交电子版书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健 010-66096670
      吕治国 010-66097026

申报表.doc